西安财经学院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11-29  浏览次数:

西 安 财 经 学 院

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安财经学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在册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组织机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成立西安财经学院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组。

组长:黄英维

副组长:常棣、谈常林

成员:王素珍、曹伏君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一楼财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1556153。

工作职责:负责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岗位聘用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综合评议以及拟聘用人选推荐工作。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各类各级岗位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和业务能力;

4、近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必备条件

各类各级岗位上岗人员应分别具备相应的必备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职业资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聘条件

专业技术各系列各等级岗位选聘条件统筹考虑任职年限和科研业绩等综合因素分别确定。选聘条件中科研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

1、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岗位选聘条件:

﹡(1)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前6名);或主持省级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参与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含领头学科,前3名);

﹡(2)省级科研成果奖获得者;

﹡(3)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6)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7)参加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3名;

﹡(8)省级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

(9)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10)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11)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12)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13)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

(14)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个人完成3万字以上);

(15) 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2章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2章以上);

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二级岗位应具备选聘条件如下:

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满12年及以上;或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满9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1项;或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满6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2项(其中﹡号项至少1项);或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满3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3项(其中﹡号项至少1项);或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满1年不满3年,具备选聘条件4项(其中﹡号项至少2项)。

受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三级岗位应具备选聘条件中的1项。

2、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选聘条件如下: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

﹡(3)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4)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5)校级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5名;

(6)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

(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8)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

(9)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1部;

(10)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校级多媒体竞赛三等以上奖励获得者;

(11)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二级岗位应具备选聘条件如下

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满12年及以上;或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满9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1项;或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满6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2项(其中﹡号项至少1项);或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满3年及以上,具备选聘条件3项(其中﹡号项至少2项);或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岗位满1年不满3年,具备选聘条件4项(其中﹡号项至少3项)。

受聘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三级岗位应具备选聘条件中的1项。

3、受聘助理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选聘条件如下: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4)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

(8)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1部;

(8)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以上奖励获得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0.5万元以上;

受聘助理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二级岗位应具备上述选聘条件中的1项。

四、聘用程序

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和岗位说明书、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8-9日,成立聘用工作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11月10-14日,制定工作方案,公布岗位职数和聘用条件。编制岗位说明书。

(三)、11月15-17日,受理本系列岗位申报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公布应聘资格人员名单。

(四)、11月18-21日,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11月22-24日,拟聘人员公示。

(六)、11月27-30日,组织受聘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并将合同报送学校人事处。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安财经学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规定》及《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的处理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组

2010-11-24

Copyright© 2019 西安财经大学  计划财务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