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2  浏览次数:

关于参加2010年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接陕西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通知,陕西教育会计学会从2010年5月8日开始分期分批统一组织进行2009-2010年度教育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2、《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2008)》主要包括新所得税法及增值税转型等涉税会计操作内容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5月8日——5月9日)

第二期: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月15日——5月16日)

第三期:长安大学(5月22日——5月23日)

第四期:西安工程大学(5月29日—5月30日)

第五期:西北工业大学(6月5日——6月6日)

第六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6月19日——6月20日)

三、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等共260元,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四、报名办法:

校内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本单位参加每期培训人员名单和电子文档(按表中格式)于5月1日前送计划财务处,同时缴纳第一批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到陕西教育会计学会办理报名手续,确定培训地点和时间。

联系人:谈常林

电话:81556153

附:陕西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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