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已进入填表阶段,根据公积金贷款有关要求,已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摸底表》的职工需要先出具《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中第3页“申请人收入证明”(我校人事处的公章)和第4页“配偶收入证明”(配偶单位行政公章或配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我校领取《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工作分两批进行,请各部门派人按时为本部门贷款职工领取《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领表时间:2008年11月18日,

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部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工会、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国资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高教研究所、研究生部、管理学院、公外部、信息学院、统计学院、体育部、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校医院、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图书馆

交表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下午3:30以前。

第二批领表时间:2008年11月20日,

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部门:文法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学工部、保卫处、现代教育与技术中心、后勤集团、高职学院、计划财务处

交表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下午3:30以前。

计划财务处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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