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提供房改办批复等相关文件,我校房改批复文件国资处正在办理。为了确保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效率,经我们与银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等单位多次协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同意我校在办理房改办批复的同时,提前启动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程序,需要对我校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摸底统计,请有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摸底表》(此表可以下载),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此表将作为集中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和公积金借款合同相关内容的填写依据。请各部门于11月7日前,将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摸底表收齐交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
联系人:王素珍、杨晋云
联系电话:81556156(58、59、60)转820、815
附件:《财院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摸底表》
计划财务处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