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4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经2007年4月18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经费规定通知

抄送:院领导,档(2)。2007年4月24日印发

打印:李绒校对:王素珍共印7份

西安财经学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

一、教学经费管理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

学院对教学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即:在学院计划财务处集中核算的前提下,将资金的使用权和支配权下移到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可根据本部门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学院核定的预算指标额度,按照事业发展进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本部门经费。

(二)资金集中、财权下放、权责结合。

学院对二级学院(部)各项资金实行集中核算。财权下放是指在集中学院必要财力前提下,将财权适当下移到二级学院(部),而不是把学院的资金分散到各个基层部门。相反,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取得的收入要全部纳入学院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决不允许私设“小金库”,将公款私存,逃避学院计划财务处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各部门截留应纳入学院统一管理的各项收入,更不允许任意转移或挪用学院预算安排的资金。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遵守学院有关财经制度,本着“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政策,按照“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行使计划、使用、审批教学经费的权限。

(三)统筹兼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教学经费要按照学院年初预算安排中规定的支出项目和使用范围,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教学、科研所必须的开支。学院对教学经费实行“收支统管”。各二级学院(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本部门事业发展支出。当年收支结余资金一律结转到下一年度,与下一年度预算指标合并使用。

二、教学经费支出项目和使用范围

学院年度预算中安排的教学经费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大类。

(一)人员经费:是指二级学院(部)所属教职工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及其他补贴等。

(二)公用经费: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公务费和业务费。二级学院(部)公用经费按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费、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费、资料费、其他等七项内容进行管理。具体项目如下:

1、教学业务费。主要包括:

(1)公务费。

①办公费:购置笔、纸张等一般性办公用品发生的费用。

②电话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③公务交通费: 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各种交通费用。

(2)业务费。

1)教学资料讲义费: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备课资料、讲义等费用。

2)教学印刷费: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复印费、打字及印刷费等。

3)邮寄费:为教学活动而发生的各种邮寄费。

4)教学差旅费:教师因业务需要参加学术交流、研讨及教学调查、资料搜集等活动所发生的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5)体育维持费:用于各种不足固定资产起点的体育器械、器材、运动服购置;运动会费用、场地租金、各种体育竞赛伙食补助等费用。

6)招生就业费:招生就业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差旅费、资料费等。

7)教学消耗材料费:教学用低值耐用品、实验耗材、磁盘等材料购置费。主要包括:

①实验费:实验室用品、实验用动物及实验用化学试剂等。

②小型仪器、工具购置费:教学需要购置单价不足800元的小型设备、仪器及工具等。

③教学用消耗材料:主要包括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复印纸、打印纸、软盘、磁盘、U盘、色带、硒鼓等消耗性用品。

④专用材料购置费:主要反映艺术类教学过程中所购置的专用材料和用品。

⑤加工费。

⑥小型仪器设备维修费。

8)教改立项经费:是指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评审费、上机费、办公费、印刷费、邮寄费和电话费等。

9)业务招待费:按照本部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指标总额的5%控制,作为本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礼品、出租车等费用。各部门领导要严格控制此项开支,不准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10)会员费:按照规定交纳的各种会员费。

11)培训费:教工业务学习培训费,职工学历培训及高级访问学者培训费用由学院承担。

2、学生实习费:是指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

①管理费:按照规定支付给接受学生进行生产实习部门的管理费用。

②交通费:按照规定发放给学生在生产实习过程中所发生的火车、汽车及市内交通费、行李费等

③车 费:接送学生实习所发生的租车费。

④考察费

⑤门票费:艺术类学生因写生所发生的各类门票费。

⑥设计费

⑦场地费

⑧奖品

3、专业建设费:是指为专业建设而发生的调研费、专业申报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专业建设相关的费用。

4、课程建设费:是指为课程建设而发生的调研费、教材、大纲编审修订等费用。

5、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费:是指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而发生的调研费、设备购置、维护费、基地建设运行费等建设费用。

6、资料费:是指各二级学院(部)购置的存放在资料室供教职工参考阅读的图书资料;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教材购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

7、其他:以上项目中不包括的,在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三、教学经费分配

教学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学院按学生缴纳学费的一定比例核定给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费,二是二级学院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创收的经费。其分配办法如下:

(一)人才培养费

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费按本科学生应缴纳的学费的一定比例进行预算控制,主要包括学生经费、专业培养费、教学绩效经费、学科建设绩效经费和科研绩效经费等五个方面。

1、学生经费占人才培养费的15%,由学院学生处制定相关分配办法分配。

学生经费中暂不宜下放的学生的军训费、勤工助学等经费从二级学院分配的学生经费中提取,由学院学生处统一掌握使用。

2、专业培养费占人才培养费的65%,直接划拨各二级学院。

3、教学绩效经费占人才培养费的8%,由学院教务处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按二级学院教学绩效进行分配。

4、学科建设绩效经费占人才培养费的7%,由学院学科办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按二级学院学科建设绩效进行分配。

5、科研绩效经费占人才培养费的5%,由学院科研处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按二级学院科研绩效进行分配。

学生经费之外的人才培养经费总称为教学经费。

二级学院预算收入与各类学生学费挂钩,各二级学院欠缴的学费应按一定比例从预算收入里扣除。

(二)创收经费

二级学院利用教育教学资源进行教育、科技和其它社会服务创收分成按学院有关创收管理办法执行。

四、教学经费管理

教学经费支出是学院开展教学及相关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学院年度预算核定指标、开支标准和使用范围,加强对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课、交叉课的教学经费,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承担。

(二)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本部门事业发展计划,按照事业发展进度合理安排教学经费支出。教学经费中人员经费发放由二级学院(部)制定相应的办法,经学院批准后实施。公用经费支出必须确保生均教学业务费逐年增长,必须确保现承担的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必须确保用于教学的设备更新费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必须确保办公费、通讯费、招待费不超过学院规定的标准。

(三)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学经费预算的实施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二级学院(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经办二级学院财经事务,计划财务处设二级学院(部)兼职财务联络员,负责二级学院(部)财经事务咨询和指导。

(四)教学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日常一般开支,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单项开支超过5,000元(含5,000元),需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同签字;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开支需经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五)由于教学经费支出包括项目较多,在经费使用过程中要求专款专用。负责人在审批经济业务时,要注明资金使用项目,以便财务人员能够正确归集该部门支出项目。

(六)为了进一步推动二级学院(部)财务公开,使二级学院(部)预算执行更具有透明度,部门负责人必须每季度向领导班子、年末向全体教职工公布预算执行明细账,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计划财务处每季度向有关院领导报告各二级学院(部)经费使用情况。

(七)教学经费主要用于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使用本部门经费。严禁各二级学院(部)年末突击使用教学经费或超预算指标用款。

(八)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学科研所取得的收入要全部上缴学院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若隐瞒收入,不按时足额上缴,学院将停止对该部门核拨下年度预算额度、冻结账户并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五、加强学院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工作

为了使学院财务管理由目前的主体集中、部分分级管理逐步向按类切块、作业成本管理过渡,学院计划财务处将按照教育培养成本核算项目,合理归集各二级学院(部)教育培养成本,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目的。教育培养成本核算项目包括:

1、二级学院(部)基本情况

(1)学生总人数。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

(2)在编人数。包括教师人员、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3)外聘人员人数。包括外聘教师、临时工。

(4)房屋建筑面积。教室面积、 办公室面积、 实验室面积。

(5)设备总额。包括家具及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

2、二级学院(部)收入情况

包括学院拨入经费、科研收入、学费收入、其他收入。

3、二级学院(部)支出情况

(1)教职工人员经费。包括国家性工资及补贴、校内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奖助学金、其他补贴。

(2)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教学差旅费、教学业务费(含印刷费、消耗材料、实习经费、师资培训、其他)、其他费用。

(3)设备购置费。包括家具及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交通工具购置、图书资料购置

(4)业务招待费

(5)其他支出

4、折旧

对二级学院(部)使用的房屋、设备实行模拟折旧。。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在学院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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