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30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学院财务管理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陕财办[2007]3号)和《省教育厅本级系统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陕教资[2007]13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全国性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是推进我院预算管理等各项改革,完善各项制度的迫切需要;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学院“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为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为科学编制学院部门预算、推进我院财务管理改革创造条件。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本部门资产清查的动员、培训工作,制定出本部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使部门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做细,不走过场。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严禁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卖学院资产。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保证此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三、清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西安财经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资产清查工作。

组长:胡健

副组长:薛小荣

成员:党办、院办、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

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并指定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2、实现两个结合。建立我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科学编制我院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财务管理、逐步在二级单位实现全成本核算创造条件。

3、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资产清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及工作内容

1、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清查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本级系统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陕教资[2007]13号)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理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为: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做好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我院人员编制、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账务清理:主要是对我院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财产清查:主要是对我院各项资产(包括用于经营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完善制度:主要是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清查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7年3月26日-3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

(2)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3)召开工作动员会议,部署、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2007年4月1日-5月9日)。

(1)部门清查登记(2007年4月1日-4月15日)。各有关部门按此次资产清查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逐项进行清查登记,认真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对学院人员编制及人员状况进行认真核对;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对学院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负债进行实地盘点、清查、登记、核对;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进行核对,对资产清查中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搜集合法证据,以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鉴证。

(2)建立数据库(2007年4月16日-4月30日)。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对认定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卡片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的汇总工作。

(3)资产清查数据上报(2007年5月1日-5月9日)。清查结果公示后由院长审核签字,上报省教育厅资金管理处。

(4)由有关部门组织专项审计与抽查。

3、总结阶段(2007年7月)。

(1)学院将对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学院根据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完善我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经费保障

本次清查工作所需经费,追加列入2007年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资产清查通知

抄送:院领导,档(2)。2007年3月29日印发

打印:李绒校对:王素珍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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