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资发放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工资发放时间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经研究,将原来的月初发放当月基本工资、月中发放上个月绩效工资调整合并为一笔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放范围: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发放时间:一般于每月7日

三、发放内容:当月基本工资及预发上月绩效工资(工资明细请登录财务处“职工工资自助查询”系统查询)

四、有关问题:

1.合并发放不影响计税;

2.如遇节假日发放时间顺延;

3.各单位要按时报送考勤表,加强职工考勤管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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