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日常核算实行双基础、双分录的核算模式,财务报告实行“双重报告”模式。由于新制度实施第一年,学校年终结算及决算工作量增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保证2019年年终决算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完成,方便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底各项经济业务事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近期有关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财务报账时间截止12月15日。本年度安排的各项预算经费,须于12月15日前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催清各类借款,及时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重点清理三年以上未核销的各类借款,如有合理原因及特殊情况暂不能清理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清理期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送交计划财务处。各部门截止2019年11月15日未清各类借款明细表已发至各部门邮箱。
三、各部门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有关的来款信息,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于12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
四、已办理票据预借(预开)业务的部门和个人,须于12月15日前办理票据核销及入账手续。
五、各部门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有关项目涉及已到期押金、质保金等情况,联系相关单位办理清退款手续,须于12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清退款手续。
六、请国资处、图书馆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请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教材的盘点核对工作;请后勤集团做好材料的盘点核对工作;请校医院做好药品库存盘点核对工作。上述部门对资产、材料盘点核对无误后,请在12月20日前向计划财务处提供加盖部门印鉴的盘点表。
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尽快到国资处上传合同,须12月15日前办理完所有财务报销手续。未及时上传合同的,财务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省财政将按规定予以收回资金。
八、各部门认真做好本部门经费收支核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和计划财务处联系。
由于停账时间较长,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开账时间和寒假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如遇特殊紧急事项,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进行特殊处理,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