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错峰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年度汇算工作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31日开展。为帮助教职工了解政策,便捷办理首次年度汇算,现就税务局相关工作安排及纳税人关注的核心问题整理如下,敬请及时阅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联系人:许老师13259815633。

一、办理汇算清缴的范围

(一)哪些教职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教职工。

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教职工。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二)哪些教职工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三)个税汇算清缴包含哪些收入?

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包括在综合所得范围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但不包含以下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

补退税额计算公式:汇算清缴应退(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由于自行核算综合收入有一定困难,建议广大教职工在手机个税APP上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由税务系统判定是否需要补(退)税。

 二、办理汇算清缴的简要流程

第一步、登录手机个税APP

第二步 核实2019年度本人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情况。

第三步、核实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四步、办理年度汇缴申报

 三、手机个税APP个税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

(一)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1、核实2019年度本人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情况。

1)登录个税APP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如您未使用过“个人所得税”APP,请先扫码注册;

 


2)按步骤查询

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3)查看年度明细

选择【2019年度】,勾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类型,即可查询2019年度“收入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及2019年每月个税申报明细。


2、核实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年度汇算足额抵扣

1)补填信息

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尚未填报,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填信息。


2)修改或作废相关信息

如果您2019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为2019年,查看相关信息后进行修改或作废。

3)添加银行卡信息


(二)办理年度汇缴申报步骤

第一步: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


第二步:选择填报方式


注:建议使用第一项“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然后开始申报

第三步: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四步:核对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

第五步:核对收入和税前扣除


注:如果选择“使用申报数据填报”,则系统会自动带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因系统不自动带入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若您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请点击【劳务报酬】,再点击页面右上角【新增】,选择通过【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完善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情况(稿酬所得参照以上操作)。因前期财务报税时,采用工资薪金收入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实发金额,因此系统中专项扣除“三险一金”项目金额为0,再次核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核对本人应补退税金额,最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七步:界面显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保存,办理“免申报”或“退税”或“缴税”,完成申报流程。

注:办理“免申报”或“退税”或“缴税”。

1.免申报。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点击【享受免申报】,确认提交。

2.退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退税,在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3.缴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缴税,在缴税页面,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缴款。您可选择申报后立即补缴税款,也可在汇算清缴截止日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缴款

、注意事项

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教职工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涉及的补税或退税也是教职工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直接结算。请您务必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您在核实收入的过程中,若对2019年度学校发放的工资薪金存有疑问,请登录财务综合平台或西安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核对。

(联系人:许老师13259815633)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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