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税务局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要求,如果2019年多预缴了个税未按规定办理退税,税务部门视为放弃退税,不会自动退税。如果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在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却未依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或申报后未及时补交税款,纳税人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截止目前,我校仍有263人未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请未办理的老师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汇算清缴工作流程请参看《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http://www.xaufe.edu.cn/info/1019/17443.htm)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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