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借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对我校往来款管理的审计意见,我校已于2021年4月出台了《西安财经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将开展借款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尚未核销的各类借款。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8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将暂停该项目经费使用,2021年6月起从责任人校内收入中予以扣回,直至还清借款。

三、相关说明

1、各单位应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清理借款。借款人和项目负责人为借款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借款清理义务在第一责任人无法承担的情况下转由第二责任人承担。因借款逾期不还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借款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2、因公借款如有合理原因及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注明借款预计核销时间,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送交财务处B105室。(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81556152)

3、其他个人事项借款(包括预借博士学费、住院费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4、各单位截止2021年4月30日未核销借款明细已发至各部门邮箱,若对借款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会计科查询借款情况。(联系人:荆老师、雷老师;联系电话: 81556158转806、809)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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