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各部门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和校党委会审定,现予以下达。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收入预算坚“依法依规,全面客观,积极稳妥”的原则。

2.支出预算围绕2023年学校工作要点,坚持“统筹兼顾,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非必要不新增项目。除了政策、制度变化因素外,原则上各部门支出预算在上年预算基础上不增加部分项目根据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适当下浮。

3.关注民生,保障教职工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福利费的足额到位;确保教学、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的总体要求

1.突出绩效目标,强化刚性预算意识

各部门要根据下达的预算额度,紧密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编制本部门二级预算,细化支出用途,突出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的刚性执行,量入为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及用款计划安排支出,保学校各类预算项目年终结账前完成结算,经费不再结转下年。

2.严格财经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负责人应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行使财权,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全面管理本部门预算经费,严格履行财务审批职责;从严审查原始票证,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将同一笔经济业务进行票据拆分;不得随意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报账时需在报销支付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3.积极开源节流,强化节约意识

各部门要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学校资金运转的实际困难,积极盘活现有资源,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不断开拓新的经费增长点;坚持勤俭办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安排支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强化“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耗材,严格控制“三公”、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我校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

1.各部门发放的各类奖励、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统一纳入我校绩效工资管理总额。人事处为我校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发放时需报人事处审定。

2.研究生院的“三助一辅”预算经费需按人事处核定的岗位聘用发放。

3.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和科研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分别由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切块下拨到各教学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过程管理与监督;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绩效考核目标,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定期公示检查结果,年底对相关教学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

各教学部门应根据绩效目标编制支出预算明细表(见附表2),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计划财务处备案学校已立项资助的项目,教学部门经费不得再给予经费资助;未列入学校资助的项目,经教学部门相关会议审定给予资助的,其用本部门经费资助额度不得高于学校同类型项目资助额度和学校相关规定标准。

4.教学部门本科生基本业务费应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费、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费、学生经费、资料费、党建经费、业务招待费9项内容,在基本业务费预算控制额度内编制相关预算分配方案,其中,学生实习费应不低于150元/毕业生/年,新办专业建设费应不低于3万元/个/年。相关预算方案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5.研究生基本业务费包括研究生日常教学业务费和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550元/生/年),相关教学单位应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细化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支出预算(见附表3)报研究生院和计划财务处备案。

6.国有资产管理处一般设备购置经费用于党政、教辅部门设备购置,教学部门设备购置从本部门经费中列支。

7.部门服务性收入中奖酬基金的发放纳入校人事处绩效工资管理,按《西安财经大学部门服务性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后勤管理处在预算执行中,应以节支、节时、节水、节能、节材等为重点,及时做好水、电、暖费用的回收工作,进一步强化办学成本意识;积极落实开源节流和增收节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2023年外聘人员工资、水费、电费、取暖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房屋维修、粉刷专项实行年度定额包干,年内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日常维修材料费严格按用款计划安排支出严禁超预算其他维修改造专项应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预算金额支付。日常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0万元,应细化预算项目,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9.继续教育学院运行经费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额度内重新分配,细化支出预算项目,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其它收支业务按学校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10.国际教育学院运行经费、中外合作办学经费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额度内重新分配,细化支出预算项目,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11.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费用由人事处统筹安排。

12.计划财务处依据有关制度组织核算,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四、政府采购事项有关要求

各部门凡涉及政府采购内容的项目须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可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并于2023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国资处,电子版发至国资处邮箱。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须于20236月30日前办理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申请表》(可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过期不再办理。

五、绩效考核有关要求

1.2023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科研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将作为我校2023年归口管理部门绩效目标考核项目。2024年上半年,由学科办、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分别对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参照《西安财经大学专项经费绩效考核评分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会同决算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报财经工作委员会审议。

2.长安校区田径场运动草坪更新项目作为学校2023年绩效考核项目,由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同经费使用单位共同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报告报财经工作委员会审议。


附件:1.2023年部门经费预算明细表(发至各部门电子邮箱)

2.2023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3.2023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预算明细表



                        西安财经大学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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