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内部机构及处科级干部干部职数设置方案》(西财大党发〔2022〕67号)《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计划财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经计划财务处处务会研究,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名单如下:

 长:王素珍

副组长:邹      

 员:田晓刚  曹可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一楼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1556158转819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范围内在岗在册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总量

计划财务处岗位设置总量依据学校人事处核定下达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进行设置

计划财务处岗位设置类别、管理层次和结构比例

计划财务处岗位设置类别为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岗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层级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计划财务处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九级。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岗聘用人员)

计划财务处岗位设置分布纳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岗聘用人员)管理的为会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岗聘用人员)设置二个层级4个等级。二个层级分别为副高、中级。其中,副高设2个等级,即六级和七级;中级设2个等级,即九级和十级。副高、中级岗位等级设置比例均为5∶5。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1.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计划财务处教职工实际,编制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计划财务处2023-2026聘期岗位聘任条件及聘期目标任务)。

(二)聘期管理与考核

1.聘期管理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受聘人退休年限,由校长授权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签订聘期目标任务书。

2)聘用期限内岗位调整的,应当对聘用目标任务书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2.考核管理

1)聘用期内,学校、计划财务处负有对受聘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责任,将年度考核、聘期中期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岗位考核。

2)聘用期满,计划财务处对受聘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聘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给出是否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明确结论。教职工考核由人事处会同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考核。

(三)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1.管理岗位

1)根据学校《2023-2026聘期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参照管理九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实施聘用。

2)所有人员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分别入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岗聘用人员)

1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经学校聘用后,按照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双重考核。

2)本次岗位聘用,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重新实施聘用,原聘用岗位等级不保留;

3)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4)在聘用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选择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的岗位进行申报,如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与所申报岗位类别不符的,则聘用至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3.特殊人员聘用

低职高聘人员新进人员聘期内退休人员高职低聘人员聘用,参照学校《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执行。

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聘期内,受聘人员职称等级晋升者,可在职称等级晋升的次年1月进行补岗聘用,但只能聘用到晋升后层级的最低等级。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双岗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参照学校《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执行

(三)机关普通管理岗和业务岗按现有在编在岗人数设置;机关、教辅人员聘用只限机关、教辅部门内部流动,不得从教学单位调聘。

)未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1.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

2.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和《西安财经大学待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七、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4月中旬至5月下旬开展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动员和准备阶段(4月19日—4月28日)  

1.安排布置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工作。  

2.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由5人组成。  

3.传达学校新一轮全员聘用的政策精神,做好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为实施岗位聘用做好充分准备。  

4.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计划财务处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报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结合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增补调整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报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聘用阶段(4月29日—5月23日)  

1.等待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复  

2.计划财务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聘用方案,做好岗位聘用工作,公示岗位聘用结果。  

3.教职工个人填写相应岗位申请表(申请转岗聘用人员还需填写《校内转岗申请表》),到拟申报岗位所属部门报名。  

汇总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计划财务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填报聘用人员登记表、统计表,提交岗位聘用工作总结报告教职工与部门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岗位聘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申报、审核、评审、聘用等工作。

(三)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本,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岗位聘用工作。

(四)严守纪律,公平诚信。部门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处理

(一)在岗位聘用过程中,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

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

4.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

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组织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

6.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聘用组织成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收受贿赂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学校撤消其聘用组织成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计划财务处2023-2026聘期岗位聘任条件及聘期目标任务

附件2:2023-2026聘期普通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3:2023-2026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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