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有关要求,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为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请全校师生合理安排时间申报。

汇算清缴实行全员申报”。即只要有综合所得,不管缴税与否,均需进行汇算清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推荐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详细操作流程详见西安财经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推文

二、注意事项

1.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2.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涉及需要补税而未及时依法办理年度汇算补缴税的,将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3.年度汇算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税务热线12366,或咨询财务处许老师(电话:81556158转823)。


                                         计划财务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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