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合同审签表》
主要包括两大类,即科研类和非科研类,其中非科研类按照合同金额分为“5万元(工程类10万元)<含>以上”和“5万元(工程类10万元)以下”两种。
(一)科研类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合同审签表【科研类】》(表1)。
(二)非科研类
1.《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合同审签表【5万元(工程类10万元)<含>以上】》(表2)。
2.《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合同审签表【5万元(工程类10万元)以下】》(表3)。
二、经济合同的审签流程(会签审签表):
(一)科研类(使用表1):项目负责人—经费资助部门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科研处分管校领导。
(二)10万元(工程类20万元)<含>以上(使用表2):承办部门负责人—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审计处负责人—法律顾问—财务处负责人—采购业务部门分管校领导。
(三)5万元(工程类10万元)<含>—10万元(工程20万元)(使用表2):承办部门负责人—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国资处负责人—审计处负责人—法律顾问—财务处负责人—校领导(详见下表)。
校领导审批说明 |
金额类型 |
经费来源 |
审批校领导 |
5万元(工程类10万元)<含>—10万元(工程20万元) |
党政教辅部门经费 |
经费来源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日常公用经费 |
采购业务部门分管校领导 |
(四)5万元以下与工程类10万元以下(使用表3):承办单位负责人—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校领导(详见下表)。
校领导审批说明 |
金额类型 |
经费来源 |
审批校领导 |
5万元(工程类10万元)以下 |
党政教辅部门经费 |
经费来源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日常公用经费 |
校长 |
(五)合作办学类(使用表2或表3):合作办学类经济合同由分管合作办学的校领导审批(此类经济合同不需国资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审批)。
三、经济合同的签署(经济合同文本签字):
经济合同签署说明 |
金额类型 |
经费来源 |
合同签署人 |
科研类合同 |
项目负责人 |
10万元(工程类20万元)以上<含> |
采购业务部门分管校领导 |
5万元(工程类10万元)<含>—10万元(工程类20万元) |
党政教辅部门经费 |
经费来源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院(部)日常公用经费 |
采购业务部门分管校领导 |
5万元(工程类10万元)以下 |
党政教辅部门经费 |
经费来源部门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
学院(部)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
学院(部)日常公用经费 |
校长或校长授权的部门负责人 |
备注:1、5万元(工程类10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经校长或分管校领导授权后,可由经费来源部门(专项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 2、合作办学类经济合同由分管合作办学的校领导或经费来源部门负责人签署。 |
四、经济合同用印的说明:
(一)提供采购领导小组(或议价小组)签字确认的招标结果(或议价说明)。
(二)经济合同甲、乙双方均必须有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
(三)经济合同用印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前。
(四)经济合同用印审核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