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职工补缴房款、拆分收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1  浏览次数:

接银行通知,职工公积金贷款预计在6月9日面签,为了保证面签的如期举行,我校公积金贷款职工补缴房款、拆分收据时间定于6月4-5日,届时请本次需要贷款的职工携带第二次交款收据(原件),到长安校区计划财务处服务大厅办理。为了确保补缴房款和拆分收据工作的顺利进行,银行将本次申请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已交款金额、欠缴(多缴)金额进行了统计,已按部门下发,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认真核对,核对中如发现有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1556158(59、60)转820,手机:13484902638。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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