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

需要变更《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金额的职工,请于2009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50)到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B座416号房间办理,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职工贷款金额将按原签署金额确认。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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