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数:

有关各单位:

根据陕西教育会计学会《关于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陕教会字(2020)第007号)要求,现将我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内容

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1、专业科目。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2020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明细表,经学会申报和财政厅批准,本次学会培训学习的内容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1号》(30学分)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2号》(30学分)

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30学分)

2、公需科目。按规定学会不负责此科目的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在人社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也可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参加网络学习。

二、培训对象

陕西教育会计学会会员中符合“省级单位继续教育系统”要求的单位及省教育厅直属管辖的教育系统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第7期(2020年11月24日-25日)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28号长城大厦报告厅

注:培训时间与地点一般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550元/人。培训费用于培训资料费、专家授课费、教学场地及设备租赁费、学员误餐费、培训管理费等支出。

五、报名方式

我校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要求统一参加第4期2020年11月13日-14日培训。培训人员所在部门于1026下午5:00前填报“陕西省教育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通过电子文档发送学校计划财务处邮箱。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汇总报送陕西省教育会计学会。

六、注意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按时报到并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学习期间现场签到,由于培训主题多,考试按到场人员发放试卷。

)对此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厅会计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和程序,记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王老师  029-81556158转819

 

 

 

计划财务处

20201021

Copyright© 2019 西安财经大学  计划财务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